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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说明

2009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1号公布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》,并于2011年1月1日施行,并依据2019年3月2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进行了修订。我司积极响应第551号令,鼓励客户遵守相关规定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回收处理。

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》的详细内容请见以下链接:https://www.mee.gov.cn/ywgz/fgbz/xzfg/201909/t20190918_734319.shtml

实达目前提供的废弃电子产品回收服务:实达用户可享受实达提供的免费“回收服务”,范围包括实达品牌的打印机及终端产品。客户需要自行将产品送往实达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服务站进行回收。

实达客服总部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盘屿路869号金山工业集中区福湾片标准厂房11号楼

实达服务网络请见以下链接:http://www.itep.com.cn/chinese/service_network.aspx (点击链接可直接跳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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